来源:上海动迁律师 时间:2022/8/16 18:28:41
1、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房屋并支付全部房价的,属于一方婚前财产。 离婚时,对方无权要求分割财产;
2、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,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一般均分;
3、双方协商不成的,婚前房产不分割,婚后房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性质进行分割;
4、当事人未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,人民法院不予判断权属,只决定使用权。
法律依据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典的解释(一)》第二十九条,如果父母出资购买 双方在结婚前为双方买房,投资应认定为赠与自己的孩子,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。
双方结婚后,由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,按约定处理;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原则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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