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上海动迁律师 时间:2022/10/8 15:49:08
上海房地产律师小编今日分享如下:
1、阴阳合同陷阱:“阴阳合同”是指除签订实际交易价格的合同外,再签订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虚假合同,以虚假合同作为纳税申报的依据,以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。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,应当符合国家政策、法规的有关规定,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;
2. 卖家不是业主本人:在二手房交易中,不仅存在“假房主”,还存在假房产证、假信息等。二手房交易中,往往出现房产证上的姓名与卖家不是同一个人,所以买家交了定金并与卖家签订了合同,如果买卖发生变化,收回定金也是费时费力的事情;
3、中介合同存在陷阱: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交易,为了快速达成买卖协议榨取居间费,部分非法中介经常在合同上耍花招,蒙蔽买卖双方的双眼。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,最好将与中介相关的条款写入合同中,并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。
4. 中介充当了买家的角色,来吃差价:一些中介经纪人在找到价格较低的房子时,往往会不断压低房主的价格。如果店主真的匆忙同意降价,店里的其他经纪人就会充当买家,与店主签订合同。然后通过委托公证等方式,将房子再出售,赚取差价;
5、购房合同陷阱:买房人在签订合同时,一定要检查合同是否有不公平的条款,一旦发现立即指出给脸,不签字前检查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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